江苏师范大学贾汪校区管委会消防安全例会制度
文章作者:  发布时间:2013-08-28  浏览次数:465
一、消防安全例会两周召开一次。会议主要的内容应以研究、部署、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。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,应随时组织召开专题性会议。
二、消防安全例会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,有关人员参加,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下发有关部门并存档。
三、 会议议程主要有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,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,对有关重点、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,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。
四、 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,应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,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。
五、 本单位如发生火灾事故,事故发生后应召开专门会议,分析、查找事故原因,总结事故教训,制定整改措施,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,防止事故再次发生。